排烟风机设置要求
排烟风机的设置需遵循国家相关消防规范(如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、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51251等),以下为关键要求整理:

1. 设置场所
- 必须设置: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、消防电梯前室/合用前室、避难层(间)、中庭、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、地下房间及面积≥100㎡的地上无窗房间等。
- 商业/工业:中庭、仓库、地下商业等火灾时需排烟的区域。

2. 风机选型要求
- 耐高温性能:需在280℃环境下连续运行≥30分钟(需提供国家检测报告)。
- 风量与风压:
- 按防烟分区面积计算(≥60m³/(h·㎡)),且单台风机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³/h。
- 保证最远点排烟口吸力≥10m/s。
- 类型:优先选用离心风机或轴流风机(需满足耐高温要求)。

3. 安装位置
- 优先屋顶安装:排烟风机宜设在系统最高处,排烟口朝上。
- 机房要求:
- 专用机房需采用耐火极限≥2.0h隔墙+1.5h楼板分隔。
- 若与其他通风机共用机房,需设自动灭火系统。
- 距离要求:与补风机的水平距离≥5m。

4. 联动控制
- 自动启动: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,接收信号后30s内启动。
- 手动控制:风机房现场、消防控制室需设手动启停装置。
- 备用电源:消防电源供电,末端自动切换。

5. 管路与阀门
- 风管材质:钢板或不燃材料制作,耐火极限≥0.5h(吊顶内≥1.0h)。
- 排烟防火阀:
- 入口总管设280℃熔断关闭的防火阀,连锁关闭风机。
- 穿越防火分区处需设防火阀。

6. 其他要求
- 补风系统:封闭空间排烟时,补风量≥排烟量的50%。
- 标识:风机明显位置标注“排烟风机”及操作说明。
- 维护:每月手动启动测试,每年全面检查。

常见问题
- 双速风机:平时低速排风,火灾时高速排烟(需满足消防风量要求)。
- 多风机并联:需确保总风量为各台风量之和的80%~90%。
注意:具体设计需结合工程实际并报消防部门审核,建议由专业消防工程师进行核算。